★ 0自费、0景区小交通(推一罚十)!0购物压力!
★ 一价全含,无任何必销套餐!
★ 优选舒适型酒店住宿
★ 北京当地导游贴心服务,温暖你我
★ 天安门广场集体照(每位成人一张)
无
序号 | 购物店名称 | 停留时间 | 主营 |
1 | 北京御翠古文化广场 | 约1小时 | 翡翠 |
2 | 水晶加工厂 | 约1小时 | 水晶 |
3 | 京城印象 | 约1小时 | 特产 |
4 | 中国风水建筑博物馆 | 约1小时 | 貔貅 |
儿童价格说明:儿童价标准:
(1)年龄2周岁(含2周岁)-12周岁,旅游过程中不占床位,不含门票,不含早餐,只含往返交通费、半价正餐、导服费、其余费用自理。
婴儿价格说明:婴儿一般是指小于二周岁以下的小孩,为了安全的原因,一般团队不建议婴儿随团旅游,如本团未禁止婴儿参团,婴儿一般不占床位,车位,我们也不承诺对婴儿提供任何服务,您需要对婴儿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特殊人群参团说明:此产品无优惠政策
其它价格说明:
1.接团:导游举“京叹号”导游旗接团(北京导游穿“京叹号”工作服接团)
2.交通:北京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成人含往返大交通。(同车不能超8人,超8人需补180元/人差价)
3.住宿:标准:优选经济舒适酒店 参考酒店:速八、忘归、橙子优选、7天、京奇、看丹红宾馆或不低于同等级标准酒店,单房差180元。
4.门票:含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持各种优惠证件均不退任何费用。
5.用餐:成人四顿早餐酒店打包早,三顿午餐(其余用餐自理)正餐 餐标15元/人/顿。
6.导服:北京当地优秀导游服务
7.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
8.儿童价格(1.2米以下):车费、导服、正餐,其余自理(儿童大交通:飞机线含机票,高铁/火车线大交通均不含)
1.如遇单人报名,尽量安排与其它团友拼房或住三人间(或加床),如无法实行需客人自补单房差。
2.行程中部分景点、演出场所及用餐地点存在商品销售行为,如游客自行购买,费用自理,且不视为旅行社安排购物行为。请索要正规发票保证您的合法权益。
3.为方便游客购买伴手礼馈赠亲朋好友,导游会在车上介绍北京特产并代为订购,此为便利服务非强迫性推销,请根据各人实际需要选择付费。
4. 儿童(1.2米以下)不含门票、不占床位、不含早餐,不含火车票/高铁票费用(如有需要建议与成人同时购买)。
儿童高铁票政策:1.2米以下免票(无座位),1.2-1.5米之间半票(有座位),1.5米及以上同成人
儿童火车票政策:1.2米以下免票(无床位),1.2-1.5米之间资格票80元(无床位,也可自愿购买成人票,有床位), 1.5米以上同成人
5.确认出票后(机票/高铁票/火车票),如因客人自身原因提供错误订票信息、取消或更改行程而产生的票面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
6.当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地震、暴风雪、罢工等;包括航班调整、延误、取消)导致游客滞留或变更行程而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仅配合协助安排,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北京现付),若因此导致游览景点减少,仅退还门票差额(赠送景点不退费)。
项目名称 | 内容介绍 | 价格 |
1.行程时间安排仅供参考,具体时间安排和游览顺序可能按实际路况及景区政策稍作调整。
2.以多数客人抵京时间为基准安排导游接站服务。如因航班/列车延期、改签或与多数客人抵京时间差距较大无法提供接送服务时,请客人自行打车至酒店并存好发票,导游会给予现金报销。
3.报名时请务必提供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确认出行日期及往返大交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定出游,须出示健康证明并有年轻的家属或朋友陪同。
5.出行期间,请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行前请务必检查自己证件的有效期),未满16周岁者请携带户口本原件。超过16岁的游客若没有办理身份证,请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身份证明,以免影响登机。
6.行程中赠送的项目或免费景点(如毛主席纪念堂等),如因政策原因未能参加,不退还任何费用。
7.旅程结束时,请认真如实地填写旅行社提供的《游客意见反馈表》,返程后提出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请签订补充协议,附行程后:
购 物 补 充 协 议
甲方(旅游者或单位): 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 地址: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但经甲方主动要求,为丰富甲方的旅游活动,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安排购物和自费活动。为约束购物和自费活动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本协议系双方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序号 | 购物店名称 | 停留时间 | 主营 |
1 | 北京御翠古文化广场 | 约1小时 | 翡翠 |
2 | 水晶加工厂 | 约1小时 | 水晶 |
3 | 京城印象 | 约1小时 | 特产 |
4 | 中国风水建筑博物馆 | 约1小时 | 貔貅 |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增加以下当地知名购物诚信场所参观选购商品,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购物安排遵循以下原则进行操作:(1)游客购物自愿;(2)商家货品正宗、价格公道;(3)如因商品质量存在严重缺陷,游客可凭相关质量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自购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旅行社协助换退货,游客换退货的商品必须确保外包装完整,无人为损坏磨损现象,如有赠品必须同时原品原样退还!
二、相关规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执行基于甲方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对此无异议。
2、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景点游览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乙方提供前往景点游览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由于甲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费用或遗漏行程,由甲方自行承担。
4、上述自费项目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进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给甲方。
5、在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已将自费项目的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自身条件谨慎选择。甲方在本协议签字确认即视为明确知悉相应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并且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商店的特色、增加游览的景点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增加游览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的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我将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
现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我同意《购物和自费项目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达成一致,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三、本补充协议一式二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旅游者签字): 乙方代表(组团社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本行程不提供免费接送. 请到以下地点集合:
无
序号 | 购物店名称 | 停留时间 | 主营 |
1 | 北京御翠古文化广场 | 约1小时 | 翡翠 |
2 | 水晶加工厂 | 约1小时 | 水晶 |
3 | 京城印象 | 约1小时 | 特产 |
4 | 中国风水建筑博物馆 | 约1小时 | 貔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