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玩团】成都出发—九寨、黄龙双飞3日游 自由行
成都直飞九寨,入住当地旅游酒店
行程亮点

经典景点:人间天堂—九寨沟,童话世界—黄龙景区;


 
行程详情 
第1天    成都—九寨沟

客人在成都乘机赴九黄机场.接机后乘车前往前往人间仙境、童话世界――【九寨沟风景区】:进入景区后换乘景区观光车,进入“人间天堂”九寨沟国家公园。游览诺日朗瀑布、树正群海、长海、五彩池、珍珠滩、五花海、箭竹海、熊猫海等景点。九寨沟是由翠海、叠瀑、彩林、烟云、雪峰以及奇异多彩的藏族风情组成格调自然且风韵独具的仙境。九寨沟的景观主要分布在树正沟、日则沟、则查洼沟三条主沟内,这三条沟略似"丫"字形。景区内有九寨沟最宽、最高、最雄伟壮观的三大瀑布;珍珠滩瀑布、诺日朗瀑布、熊猫海瀑布,景区内共有一百多个高山湖泊及数十处高低不一的流泉飞瀑等景观。最美最奇特的是九寨沟的水,清冽透底,变幻无穷。(景点游览时间约6-8小时)。



 


第2天    黄龙景区

酒店用早餐后,乘车前往松潘境内【黄龙风景名胜区】。黄龙风景名胜区是中国唯一保护完好的高原湿地,与九寨沟相距100千米,海拔1700~5588米。因沟中有许多彩池,随着周围景色变化和阳光照射角度变化变幻出五彩的颜色,被誉为“人间瑶池”,黄龙以彩池、雪山、峡谷、森林“四绝”著称于世,再加上滩流、古寺、民俗称为“七绝”。景区由黄龙沟、丹云峡、牟尼沟、雪宝鼎、雪山梁、红星岩,西沟等景区组成以规模宏大、结构奇巧、色彩丰艳的地表钙华景观为主景,以罕见的岩溶地貌蜚声中外,堪称人间仙境。


第3天    九寨沟—成都

酒店用早餐后,带着对九寨沟的迷恋乘飞机离开九寨沟。



【备注:根据航班时间不同我社可调整具体行程时间】​


自费项目介绍 

0自费

购物安排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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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明细 
价格类型市场价成人价儿童价婴儿价价格有效期 
  可预订日期: 每天发团   请提前0天预定
标准¥2400.00¥2400.00¥2000.00¥2000.002022-02-03 至 2022-02-15
结算价
价格说明 儿童价格说明:2—12岁儿童,只含往返机票,车位,半餐,导服,不含门票,不占床位,若产生其他费用,需客人自理;
婴儿价格说明:婴儿一般是指小于二周岁以下的小孩,为了安全的原因,一般团队不建议婴儿随团旅游,如本团未禁止婴儿参团,婴儿一般不占床位,车位,我们也不承诺对婴儿提供任何服务,您需要对婴儿的安全负完全责任.
特殊人群参团说明:学生、老年人、军人、伤残人士、离休干部等凭有效证件可享受优惠,优惠金额由导游团上退还游客,因九寨沟、黄龙为网上订票,故在统计时须告知导游,如未告知导游真实优惠票的情况而引起损失,由客人自理.
其它价格说明:
费用包含【交通】保证一人一个正座
【住宿】九寨沟入住 (以上报价均以一个床位计价,以上均为参考酒店,如游客人数为单数而又无法拼房,则需要补房差. 九寨沟所有酒店热水、空调都分时段供应,热水一般为晚9点至11点间供应)。
【餐饮】2早餐2正餐,晚餐为酒店套餐,所含早晚餐均在所住宾馆用餐,因九寨房餐均为组合消费,任一项取消均不退费。
【门票】九寨门票、黄龙门票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老年人建议家属陪同参团
费用不包含1、单房差:如1人全程入住相应指定酒店单独包房,需补单房差。
2、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3、景区配套便民服务设施及体验项目:
①九寨沟沟内中餐60元/人起。
②其他/以上“服务提供项目—报价包含内容”里未提及包含的一切费用均未含。
黄龙索道:上行80元/人,下行40元/人
取消及退款说明
重要提示

1.出团通知书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给您,请通过电子邮件或梦之旅个人中心查收,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周边短线旅游我方会在出发前一晚18点—22点,电话告知你的具体出发时间和集合地点。 2.交通说明: 游客一旦签订合同并交完团款,旅行社将为游客购买机票,购买了的机票为经济舱折扣票,不能签改或退票,不能转让与第三方。如果游客要退票,此退票依据各个航空公司的退票程序和标准。如因游客自己原因(如:游客临时提供的名单与身份证有误等)造成不能正常登机或误机,或游客单方解除合同的,根据新《旅游法》第65条,我们旅行社将扣除必要的费用,如:机票费、房费、车费、操作服务费等损失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住宿说明: 若出现单男或单女,客人自补房差,根据新《旅游法》,如在旅游旺季等特殊情况下因房源紧张,列出的备选酒店都不能确保入住的,地接社可以安排入住同级酒店或不低于以上酒店档次的酒店。 4.景点说明: 景点容易受天气、自然灾害等影响,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不能正常游览或是因客人自身原因不游览,则按照旅行社打包套票协议价格现退于游客,敬请游客谅解! 5.导游服务说明: 此行程无导游,游客自由。 6.不可抗力说明: 根据新《旅游法》第67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项规定: 1)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如:在旅游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影响飞机正常起飞、因台风船只无法航行、天灾(如台风、泥石流等等)、战争、罢工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到正常的行程游览或目的地到达,滞留机场或某地,游客同意的情况下,旅行社可以合理的变更行程安排和调整,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游客承担。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游客不同意变更行程安排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游客须支付旅行社相关的机票、房费、车费、操作服务费用等的损失后,将余额退还旅游者。 3)因不可抗力因素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20%,旅游者承担80%。 4)如遇台风,暴风雨等天气的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游客滞留,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旅行社承担20%,游客承担80%。 7.最低参团人数说明: 一般行程参团最低人数为10人(含10人,若有其他人数要求会提前告知),根据新《旅游法》第63条规定,未达到约定人数解除合同,组团社须征得旅游者的书名同意,旅行社退还收取的所有费用;组团社须征得旅游者的书名同意,可以委托转让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 8.转让说明: 根据新《旅游法》第64条规定,包价旅游中旅游者自身的权利义务可以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如:旅游者的出行机票已经购买好,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前往,这时可以转让第三人,但是增加的机票退改费用将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9.退团说明: 1)根据新《旅游法》第63条规定,旅游者(包括旅游团队)与旅行社双方签订合同后,或双方书面同意的,旅行社将视为可以向航空公司购买机票等大交通,旅游者单方违约的,将适用《旅游法》第63条规定。 2)行程中发生的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以拉结其他旅游者阻止旅游行程的正常运行,否则,除承担给组团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10.行程变更说明: 1)当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需要变更行程的,旅行社须要求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2)当团队运行过程中,旅游者自愿提出变更行程,如:变换景点等,旅行社须要求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3)在行程过程中合理的、恰当的、善意的景点及路线的先后顺序的调整是有必要的,可行的,旅游者一致同意导游口头解释并执行。 11.旅游保险说明: 1)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投保人及受益人均为旅行社,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 2)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受益人为保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如被保险人姓名、有效证件、生日有误,将无法获得理赔;对于7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 注意: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12.解决纠纷的方式: 1)根据《旅游法》第92条的规定,一旦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双方都本着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您对我们的安排有意见,请及时告知导游,我们会及时为你做出相应的调整;请您在离开游览地之前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我们将以此作为处理投诉依据,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产生的后续争议我们将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13.意见单是评定旅游质量的重要依据,若客人在旅行中有任何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完团后,团队质量均以质量跟踪表为准。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若对某项服务标准不满意,请写出理由。

集合地点

本行程不提供免费接送. 请到以下地点集合:

集合地点:双流机场
详细地址:双流机场
集合时间:导游通知为准